吉首市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城镇退役士兵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持有吉首市城镇青年优待安置证(选择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的除外)或经市人民政府下文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已安置但未进编的退役士兵)拟定事业单位15个管理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详见《吉首市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城镇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9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州新区社保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743—2813511。
3、报名方式及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安置卡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③报考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④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日(在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进行面试时,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若拟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作自动放弃处理,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本招聘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吉首市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城镇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