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村一辅警”公开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治安防控,从根本上解决乡村防控基础薄弱问题,夯实“乡村振兴”平安之基。按照省、州、县对“一村一辅警”建设要求,现将“一村一辅警”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除城区已配备警务室及辅警的8个社区外,在全县其他尚未配备专职辅警的村(社区、居委会),每个村(社区、居委会)在本村(社区、居委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驻村辅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支持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工作;热爱农村和警务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的男性公民。
3、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三十五周岁以下报考人员,需大专以上文化。
4、具有现任村支两委干部和退伍军人身份人员,年龄可放宽至五十周岁,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学历。现任村(社区、居委会)支书、主任,如果被招录为驻村辅警,需辞去支书、主任职务,特殊情况下,通过组织部门批准,可兼任村(社区、居委会)副支书、副主任。
5、原则上驻村辅警需从本村(社区、居委会)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从邻村(社区、居委会)择优产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辅警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通过在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在花垣县电视台、平安花垣、花垣在线、花垣县公安局网站、花垣警事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2、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到所在辖区乡镇政府报名,经乡镇及辖区派出所初审后上报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程序组织招聘工作,按村(社区、居委会)择优录取,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4、县“一村一辅警”招录工作采取分批录取方式。
第一批录取人员:具有现任村支两委成员、退伍军人、司法助理员三类身份人员,名额70人。
第二批录取人员:除第一批录取人员外其他报名人员,第一批已有录取人员的村(社区、居委会),第二批不再录取。
5、因招聘名额限制落选的人员纳入驻村辅警后备人才库,在驻村辅警缺岗时,经县“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择优办理录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1月29日。
2、报名地点: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本人持家庭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现任村支两委干部需提供身份证明(同时盖村和乡镇两级公章),现场填写《花垣县一村一辅警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需缴纳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
五、笔试
1、时事政治、精准扶贫知识、《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等与业务相关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2月12日,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按片区设置考场(花垣片区:考点设在花垣镇,含边城镇、长乐乡;龙潭片区:考点设在龙潭镇,含民乐镇、猫儿乡、石栏镇;双龙片区:考点设在双龙镇,含麻栗场镇;吉卫片区:考点设在吉卫镇,含雅酉镇、补抽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
1、个人对相关业务知识了解情况及案例处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政审
由县“一村一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综合排名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十、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为辅警,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工作职责
驻村辅警必须驻村(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接受乡镇和公安派出所的双重领导。在公安派出所的指挥和监督管理下,配合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履行警务辅助职责。
十二、福利待遇
驻村辅警工资及福利待遇: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含社保等相关基本保险),工作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
花垣县“一村一辅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