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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通教育】2019年永顺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9-11-11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9〕62号)《湘西州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中择优公开比选一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从全县“四类人员”中择优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比选总数为11名。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公开比选1人进乡镇领导班子,从大学生村官中择优公开比选1人进乡镇领导班子,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择优公开比选7人进乡镇领导班子,从选调生中择优公开比选 2人进乡镇领导班子。
  二、选拔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四类人员”人选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资格条件。任村(居)“两委”正职连续满6年或特别优秀、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不在试用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大学生村官人选资格条件。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过村“两委”成员、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目前在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不在试用期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资格条件。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具有事业编制身份;连续任职3年以上的现任乡镇事业单位(含事业站所,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不包括工勤人员。
  (四)选调生人选资格条件。在选调生岗位基层服务满两年可以报考;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定向选调生选拔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九不选”情形。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4.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任职及工作年限和各种证件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日。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组织推荐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绩考核、考察、体检、研究审批、选举或任命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推荐和资格初审。2019年11月4日-11月11日,报名者到乡镇或所在单位报名,乡镇党委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列入推荐名单,按程序报送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电话:5235716)。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比选对象需提供任职文件及乡镇党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组织组、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大学生村官参加比选对象由现工作单位和原乡镇提供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组织组审核确认;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比选需提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花名册和任职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并经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选调生参加比选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比选全过程,对提供资料不实的,立即取消公开比选资格。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在行政中心六楼县委组织部612室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填写《2019年永顺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2019年永顺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各一份(可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永顺党建网下载),需用A4纸双面打印,提供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原件、各个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资格复审。县公选办根据报名情况,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编制、人社、民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卫健、应急管理、教体等部门对乡镇和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具体线索、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审查通过的列入参加比选人员名单。
  (四)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适岗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30%(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实绩考核。实绩考核满分100分,实绩考核设置年度考核、奖励表彰、基层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综合测评、群众满意度、刊发文章信息等6个方面指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救灾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增加权重分值。实绩考核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7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根据比选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七)体检。县委组织部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八)研究审批。对于各职位拟任人选或拟提名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职程序呈报州委组织部审批。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九)选举和任职。对此次公开比选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由乡镇党委结合乡镇党代会年会和人代会按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经选举当选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要从严掌握,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中央和省委另有政策安排的,按有关政策执行。经公开比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在脱贫攻坚期内应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把主要精力用在村里。
  四、本简章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永顺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19年永顺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9年永顺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5: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材 料清单
  附件6:2019年永顺县公开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考人员推荐书(样表)
  永顺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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