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面试考前培训一期班4月21日开班
岗位1:1保护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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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纳贤才、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企业的发展,根据《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垣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花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花垣县人社局备案,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相关人才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不良行为记录,入职我县属国有企业前保证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及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等约定,无人事劳动纠纷;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人才信息通过花垣融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3.联系电话: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麻清丽,0743-7213068;
4.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手续: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2021年花垣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1)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会同县人社部门、县财政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考试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同时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降低开考比例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笔试地点:花垣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按2:1比例,依笔试成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按同上方法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原《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面试公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2:1比例依次确定。如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综合成绩合成: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是被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花垣融媒体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后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另行确定。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的,表示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3.薪资待遇参照《花垣县县属国有企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1)基本年薪
一般员工按县委委派国有企业副职基本年薪的30%-35%确定基本年薪(3300-3850元/月)。
(2)绩效年薪
一般管理职员按县委委派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绩效年薪的30%标准确定,根据企业绩效一般管理职员绩效年薪可按5%上下浮动。
4.出现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放弃、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形,该岗位空缺,此次招聘各程序都不进行递补。
5.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与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等相关工作。
7.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单位、县财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人社局:0743-7227328;
纪委监委:0743-7218035
财政局:0743-7223420
附件
附件1 2021年花垣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 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2021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