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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通教育】2021年花垣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公 告
发表时间:2021-05-09     阅读次数:     字体:【

湖南省公务员面试考前培训最后一期班5月15日开班

岗位1:1保护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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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花垣县公安局在用人额度内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附件1:2021年花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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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二)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86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一村一辅警”者年龄可放宽至四十五周岁(1976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五)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限花垣县户籍或因婚嫁入住花垣1年以上;一村一辅警原则上需从本村(社区、居委会)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从邻村(社区、居委会)择优产生。

(七)无不良行为,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人事劳动纠纷。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伍军人。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7.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9.近五年内存在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0.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花垣县公安局5楼辅管办。


3.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

报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退伍证(限退伍军人)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花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笔试,具体以花垣县公安局辅管办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


1.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请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开考。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请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5月19日到花垣县公安局5楼辅管办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全体报考人员。


2.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和女子800米,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测试人员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试。


(四)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相关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招聘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面试由花垣县公安局和花垣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入围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政审由花垣县公安局与花垣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组织公示,在“花垣警事”微信公众号,“花垣公安”官方微博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试用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与花垣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绩效考核结果计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录用后自行解决住宿。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花垣警事”公众号辅警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出现不达标、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花垣县公安局岗位调配。

5.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花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7.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3762124458(凌),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13974351162(吴)。


附件1:2021年花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花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花垣县公安局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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