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农商行考试考前笔试培训年后综合班2月13日开课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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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充实审判辅助及法庭安全保卫力量,我司受花垣县人民法院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名;聘用制司法警察2名;聘用制文秘1名;聘用制司机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聘用制书记员9名(其中执行局3名聘用制书记员限男性)。
2.聘用制司法警察2名,限男性。
3.聘用制文秘1名,男女不限。
4.聘用制司机1名,要求B证,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书记员及文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曾在检察院、法院担任过书记员的优先;司法警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司机具有大专本科学历,要求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咨询,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岁以下(1992年1月10日至2002年2月10日期间出生);
4.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司机岗位需要掌握安全驾驶技能;
5.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心理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司法警察要求身高170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6.有吸毒史的;
7.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庭审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聘用制司法警察职责
1.承担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值班警戒;
2.负责应当值庭的庭审警卫;
3.配合业务庭室从事需要警力协助的办案活动;
4.根据安排负责押解刑事被告人开庭;
5.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聘用制文秘职责
1.文件、密电的签收、登记、传阅、督办及文电整理工作;
2.会议通知、会务布置、人员联络工作;
3.提交材料的文字起草工作;
4.其他行政性事务、领导交办工作。
聘用制司机职责
1. 服从安排,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出行安全;
2.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严守工作保密准则;
3. 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按照现有省法院统一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执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入工会的,享受工会会员福利政策。相关保险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个人应当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五、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地点:县法院三楼政治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743-7211780。
3.报名资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材料;④近期2寸免冠照片(附电子版);⑤当天健康码、行程卡复印件。
4.资格初审
县法院政治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计算机录入技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报考书记员、文秘岗位人员。
4.要求:考试的形式为看打,按给定内容录入,以录入准确率和平均每分钟录入字数为评分要素,每分钟录入不少于50字,且准确率达到80%为过关标准。
(三)体能及驾驶技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报考司法警察人员、报考司机人员。
4.要求:法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开展测试。司机按照警车驾驶安全标准开展测试。
(四)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0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通过计算机录入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
(五)面试100分
1.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入围对象参加面试。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相同的,根据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最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成绩依次替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743-7216909(县纪委驻政法委派驻纪检组)。公示期间,有人投诉、举报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
(九)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鑫鑫公司派遣至花垣县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暂定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统一与鑫鑫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服务期必须满1年,中途辞职的取消绩效奖励。工资参照法院现有省高院统一招聘聘用书记员待遇为准。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遇政策性规定需清理聘用人员的,给予解除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招聘明确的各个环节,参加人员请自备口罩,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4.特别提示:本次考试均为应知应会主观答题,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简章内容由花垣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2117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5:30。
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